Published: 2020年01月15日
Updated: 2021年08月27日
Category: Employee Benefits , Career , Growth Hacking , Career Development , Human Resources

以股權激勵士氣,認識員工認股權分花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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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知識經濟成為主流,員工認股權不只在英美上市公司間十分盛行,在東亞的日本、韓國、台灣和中國大陸,也有越來越多的公司以股權激勵方案作為給予員工花紅的方式。雖然網路上對員工認股權多有討論,然而關於這種用股權激勵員工做法的詳細介紹卻不多。究竟員工持股計劃實際上如何執行?和傳統的花紅獎勵有什麼不同?對於僱主和員工又分別有哪些好處?以下這篇文章將會給出詳細解答。
 

什麼是員工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Employee stock option,簡稱ESO),又稱為「員工認股選擇權」或「員工認股期權」,指的是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後,將一部分已發行但未公開上市的普通股票認股權,在特定條件下,贈予特定公司員工作,亦稱為股權激勵。在聘僱契約中,員工認股權通常屬於針對有突出表現員工的額外獎賞。
 
實際執行上,公司通常會針對高層管理人員訂出一個績效指標,一旦員工達成指標,公司即會向該員工授予在特定期間內(一般為三到六年,視個別公司的規則而定),可以用預定的股票行權價格購買該公司股票的權利,而這個行權價格會低於公平市場價格。也就是說,表現突出的員工可以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買進公司的股票,並於之後賣出,藉此賺取差額,分享公司花紅。
 
舉個實際的例子:某上市公司的股票現價為15元,這時該公司與高層管理人員簽訂契約,規定如果該年公司的營業額成長達到50%,員工即可獲得在未來五年內,以20元向該公司買進30萬股份的權利。其後員工達成目標,並在公司股價漲到100元時使用認購權,用20元買入30萬股份股份,隨後再賣出,即可得到2400萬元的獲利。
 
由上面的例子可見,員工認股權制度不只給員工提供了非常大的股權激勵誘因,也將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成長掛鉤,在這段期間內,公司的股票市價成長越高,員工的獲利也就越多。此外,由於員工認股權制度一般規定員工在認股權執行期之後,才能賣出購入的股票,公司也能藉此留住表現突出的人才。
 

不同國家的員工認股權規定

經商市場最發達的美國,是世界上股權激勵制度最普及的國家。香港和新加坡受到英美企業文化的影響,早在1990年代就已經有員工認股權的法規。日本、印度、韓國和台灣則是要到2000年左右,才讓員工認股權制度合法化。
 
不同地區對於認股期權的法律規定也不同,比如美國規定激勵性股票期權的行權價必須大於或等於授予時的股票市價,而非法定股票期權的行權價則最低可至市場價格的50%。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規則》則規定,行權價不得低於股票期權發放日前五個交易日平均股價的80%。至於認股期權的有效期,美國和香港都規定最長的有效期不得超過十年。
 
賦稅方面,除了美國規定激勵性股票期權不需納稅以外,大部分國家都會對行權時的收入徵稅。香港政府規定,獲得股票期權的員工雖然不需要在得到認購權的課稅年度納稅,卻必須在行使、轉讓或放棄股份認購權的課稅年度繳稅。
 

員工認股權 vs 員工持股計劃

關心員工認股權制度的公司和員工,可能也都聽說過「員工持股計劃」這個名詞。雖然員工認股權和員工持股計劃聽起來相似,也都是通過分發股票來給予員工花紅的制度,但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使用上需特別留意。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簡稱ESOP)指的是由公司本身或員工持股信托基金等管道提供資金,購買股票給予員工,使員工作為股東的一份子,得以分享股票增值後的利益,並擁有參與經營決策的權利。
 
由於員工持股計劃可以幫助公司節稅,因此在英美的上市公司中該制度非常普遍,甚至經常作為員工退休基金的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通常面向的是全體員工,作為薪酬的一部分,也能激勵員工在工作上力求更好的表現,以從公司的股票升值中獲利。對公司而言,員工持股計劃除了可以減少員工實際薪酬的開支,也能作為一種融資手段,並防止敵意收購。值得一提的是,非上市公司也能推動員工持股計劃,有些公司甚至將這個制度當作上市的替代方案。
 
下方的表格可以幫助快速了解員工認股權與員工持股計劃的不同:
 

 

員工認股權

員工持股計劃

適用員工

僅限特定員工,一般為高層管理人員。

一般為全體正式員工。

制度內容

針對表現突出的員工,授予以低於市價的行權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認股權。

由公司或員工持股信托基金購入股票,為員工共同持有。

制度主要目的

獎勵員工的突出表現,幫助公司留住人才。

激勵員工,並作為薪酬一部分。

員工獲利來源

在認股期權的有效期結束後,賣出股票所獲得的價差。

股票市值增長時的花紅。

適用公司

僅上市公司適用。

上市與非上市公司皆可實施。

 

實施員工認股權對企業的好處

對於企業來說,實行員工認股權制度,在企業經營上主要有以下三大好處:
 

  1. 股權激勵:

    在員工認股期權的制度下,公司的成長越好,員工的獲利就越多,因此可以利用股權激勵高層管理人員在認股期權的有效期期間,達到更好的績效。
     

  2. 留住人才:

    由於員工必須在認股期權的有效期結束後,才能賣出股票取得花紅,等於能確保員工在這段期間內都不會另謀他職。尤其對於求才若渴的科技公司來說,員工認股權是留住人才的一大利器。
     

  3. 增加企業的長期競爭力

    認股期權的兌現期一般為三到六年,這讓高層員工在這段期間內對公司有強大的向心力,讓公司有穩定的環境能做長遠的發展規劃。

 
綜上所述,員工認股期權制度特別適合發展潛力高、亟須留住人才的大型企業。由於在香港上市的高科技公司並不多,且香港多數企業屬於家族式企業,因此目前實施股票期權制度的香港公司並不多。不過隨著跨國公司的增加,以及高科技領域的發展,未來採用股權激勵制度的企業很有可能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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